第1816章 辩论2(1 / 1)

这话一出,现场很多人立刻就意识到了问题所在。

“陈主任说的有道理啊,这要是开长途汽车的。

要是哪天心情不好想看到有人横穿马路。

连一脚刹车都不踩了,直接就撞上去,这还有天理吗?

你们一直讲什么法治社会,我就问一问你们,这么做对不对。

从法理上来说,他们没错,错的是横穿马路的行人。

可司机真的没错吗?他可是故意撞的,可他必不可能自己承认。

那我想问一下你们,这样也算是没有犯法?

他们原本可能撞不上,却故意加速,这算不算变相杀人?”

之前一群赞同无责任不用负责的人,被说的涨红了脸。

很显然他们的主张,存在不小的漏洞。

可至少不能被人这么指责,不然脸上不好看啊。

陈长安说的话,他们还需要回去好好研究一下,看看如何能够在法律层面堵住这个漏洞。

“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人?无缘无故得谁会故意撞人。”

这话显然说的有些草率了,会议室里赞同陈长安的人,满脸笑意,根本就不需要反驳。

因为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各种奇葩。

有些人想要报复社会,正愁找不到方法呢。

这样制定法律,要不了多久,就会让不少人钻到空子。

显然反对陈长安的那群人,也明白这个道理,开始沉默不语了。

“所以说,在车祸的这个过程中,司机同样对于责任,哪怕很小的责任。

没有尽到观察义务,没有及时采取制动措施。

毕竟我们只有敬畏生命,生命才会敬畏我们。”

“可并不是所有公司和单位,都能像 陈主任你们单位那样有钱。

有车不等于有钱,如果真的按照陈主任的说法。

那我整天啥也不用干了,就在马路上等着车来。

车一来我直接凑上去,只要你碰到了我就要给钱。

那以后这路上,车还怎么开,全是碰瓷的,不劳而获的人了。

这个社会风气,还要不要了?”

显然这人的话说到了重点,让反对方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。

“对啊,如今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本来就不少。

他们正愁找不到事情做呢,一旦只要发生事故,不管谁对谁错,都必须给钱。

那天天站在路上碰瓷的人一下子就会多了起来,全是讹人碰瓷的。

甚至有人为了家里人能够过上好日子,自己直接冲出去,故意让车撞死。

以换取驾驶方的赔偿,这样下去,谁还敢开车?

没有货车运输各类物资,咱们这社会岂不是要倒退几十年?”

这话一出,让刚刚燃起希望的一众人,再一次哑火了。

这不讨论不知道,一讨论,才明白,不管是定哪一方有责任,都有明显的漏洞。

就连陈长安也清楚,对方这话说的没错。

因为后世,的确有不少碰瓷的,这事儿还真不好办。

“陈主任,你刚刚不是说,司机会到处乱撞人吗?

可还是只要发生事故,不管谁对谁错就要司机赔钱。

那这满大街碰瓷的,你如何解决?”

“这个时候,应该是你们出手才对的啊。

你们口口声声说要依法治国,那就把交通法规完善好。

在路上,车该怎么走,人该怎么走,一旦出了问题,就按照这些条条框框来划分责任。

比如路上最高时速是多少,超过了是不是要处罚?

行人和车辆必须遵守红绿灯,一旦违反怎么处罚?

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,通过时应该怎么样,一旦没有按照要求来做,出了交通事故,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我之前就说过了,任何一项交通事故,都不可能是单方面的责任。

路口,道路,交叉口,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,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。

在各种情况下,行人得责任是多少,机动车的责任是多少,全部划分清楚。

同样的,行人受伤需要赔多少钱,死亡要赔多少钱,直接按照责任的划分来。

打个比方,行人横穿马路,的确不对。

可机动车有没有超速?有没有违章?有没有提前观察路况,甚至是车辆有没有年检,有没有刹车,这些都是划分责任的依据。

如果因为事故造成行人死亡,行人的年龄,工作情况,有没有老人需要赡养,有没有配偶,有没有孩子需要抚养。

然后算出一共需要赔偿多少钱,再根据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比例,进行赔偿。

行人责任大,获得的赔偿就少,责任小就获得的赔偿多。

碰瓷?你从路中间突然冲出来,司机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。

结果出来行人责任占百分之九十,司机只需要进行人道主义赔偿,得不偿失的事情,那个傻子愿意干?

所以接下来你们有的忙了,交叉路口,丁字路口,所有路上有可能出现的情况都需要你们进行模拟。

没有红绿灯的路口,如何能够在安全的情况下通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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