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57章 视察前,暗流涌动(1 / 1)

高燃翻看着材料。

这是一份关于蔡鹏飞受贿的举报材料。

材料里面提到,蔡鹏飞的情人在江钏开了酒吧。

酒吧几乎不对外营业,但却运营了足足三年。

原因很简单,所有想请蔡鹏飞办事的人,全部去酒吧买酒了。

举报人说,只要调查这家酒吧的老板,一定能撬出那些黑心的矿老板。

举报人还说,如果市纪委不调查的话,他就把这份材料送给环保视察工作组的人。

高燃看着李成刚,“知道的谁吗?”

李成刚摇头:“暂时不知道。”

他忍不住道:“高书记,环保视察组要来了,调查的话,会逼急背后的人,不调查的话,这个举报的人肯定不会坐视不管。”

他这是把烫手山芋丢给高燃。

高燃看着李成刚。

这人表面上正义。

但他更看重自己的名声。

最关键他不想得罪人。

你不能说他是坏人。

因为他公事公办,不违规,不越界,不拉帮结派。

但你绝对不能说他是个好干部。

因为他在乎自己的羽翼。

而且关键时刻不敢承担责任。

高燃却不得不用他。

他才来玉城,对于大部分干部,尤其是市委政府的领导,暂时只能拉拢。

“查。”

“为什么不查?”

“既然有线索,我们当然不能放过。”

“而且如果消息走漏了,这家酒吧的老板跑了,我们上哪儿去找?”

高燃拍板道:“至于会不会影响到环境视察,这是市委考虑的问题。”

李成刚点头:“明白了,高书记。”

“另外,查清楚到底是谁提供的举报资料。”

“这个人应该知道更多的线索。”

“必要的时候,市公安局可以介入,保护证人的安全。”

“好的,高书记。”

李成刚不断点头。

他自然知道,市公安局听谁的。

在公安系统,高燃的影响力太大了。

“咚咚——”

突然有人敲门。

“书记,我先走了。”

李成刚听到敲门声音便起身。

“嗯。”

高燃点头。

李成刚走出办公室,见敲门的人正是市公安局长和吴勇,一个四十出头的魁梧中年人。

“李书记。”

和吴勇微笑打招呼。

“和局长。”

李成刚也回了一个笑容。

两人擦肩而过。

和吴勇进了高燃的办公室后,客客气气的叫道:“高书记。”

“吴勇同志,坐。”

高燃微微一笑。

和吴勇在高燃对面坐下。

“高书记,这是当年那两份卷宗。”

和吴勇把资料递给高燃。

醉驾案。

车祸案。

高燃认认真真翻看起来。

醉驾案的死者名为李沐文,曾在供销社工作过。

“供销社?”

高燃微微一怔。

玉城另外一个商界头头周立人,也是玉城供销社出来的。

高燃看着和吴勇,“这个人什么时候从供销社辞职的?”

和吴勇说道:“1992年,辞职下海,做建筑老板。”

高燃记得,周立人也是1992年辞职下海的。

这难道仅仅只是巧合吗?

他又重新看了看李沐文的基础资料。

李沐文,男,汉族,1964年8月生于云南玉城市虹塔区。

生前职业:玉城沐文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。

家属:妻子李芳(案发后变卖家产,携子离开玉城,去向不明)。

高燃蹙眉,什么叫去向不明?

他没问和吴勇,继续看着资料。

案发时间:2002年12月15日,晚约22时30分。

地点:江钏县至玉城市区方向,成玉公路XXX弯道处。

现场情况:车辆冲出右侧路基,坠入路边深约8米的排水沟中,车头严重变形,车顶塌陷,经鉴定为翻滚后坠落所致。

李沐文当场死亡(颅脑损伤、胸腔挤压伤)。

事故现场勘查摘要:弯道半径约40米,属于急弯,路面未发现明显刹车痕迹,车辆疑似以较高速度直接冲出路基。

法医鉴定:死者血液酒精含量为128mg/100ml,死亡时间约22时30分—23时之间,死因为颅脑损伤合并胸腔挤压伤,符合交通事故致死特征。

经调查认定:李沐文当晚与朋友饮酒后独自驾车返回玉城,行至成玉公路XXX急弯处时,因酒精影响判断能力,未及时减速,车辆失控冲出路基,坠入排水沟,致其当场死亡。

结论:该事故性质为单方交通事故,系李沐文醉酒驾驶所致,排除他杀嫌疑。

高燃合上卷宗,翻看赵宁芝的卷宗。

死者赵宁芝,女,26岁,江钏县环保局污染防治股股长。

死亡时间:2003年8月12日

死亡地点:抚仙湖东岸公路XXXX处,车辆坠湖。

经调查认定:赵宁芝于当晚从江钏县老家独自驾车返回玉城市区,行至抚仙湖东岸公路XXX处时,因连续多日工作疲劳,导致判断失误,车辆偏离路面,冲入抚仙湖中,致其溺水身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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