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11章 分道扬镳(1 / 1)

第111章分道扬镳(第1/2页)

徐业浑身一颤,随即闭上眼睛。

直过了三五个呼吸的工夫,才缓缓睁眼。

那双一向散漫不羁的眸子里,难得地多了几分正色。

他转头看向沈回,沉默了一息,才道:

“沈兄,家中长辈传讯,催我回去。”

沈回看着他,道:

“可是有何急事?”

徐业摇了摇头:

“没说。只说要我即刻动身。”

他说着,又恢复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:

“看来这趟是不能再陪你们往前走了。”

沈回闻言颔首,拱手道:

“既有要事,那便快回吧。这一路承蒙照应,后会有期。”

徐业咧嘴一笑:

“沈兄哪里的话,这一路分明是你照应我才对。”

他说完,又蹲下身子,伸手在陆欢头顶使劲揉了一把。

“小丫头,下次见面再带你抓兔子。”

陆欢也不躲,只仰起头笑了笑,又认认真真地道:

“路上小心。对了,别忘了沈回的东西。”

徐业一愣,随即哈哈大笑。

他站起身来,朝沈回拱了拱手:

“沈兄,后会有期。”

沈回也一拱手:“后会有期。”

徐业转身走到悬崖边上,深吸一口气,随即猛地一脚踏在地上。

他整个人如离弦之箭般弹射出去,化作一道黑影,从悬崖之上一跃而出。

“呜呼——!”

一声肆意洒脱的长啸,在山谷间回荡开来。

两人望着徐业的身影在山间起落,每一次踏足便如一块巨石砸下,弹起时又已掠出数十丈去。

几个起落之后,便如一粒黑点,消失在了苍茫的群山与云海之间。

沈回摇头:“此一别,山长水阔,不知何年才能再见了。”

陆欢闻言放下了手,转头看向沈回。

沈回也收回目光,望着远处慢慢西沉的日头,轻声道:

“我们也该走了。”

……

两个月后。

苍州,丹溪郡,浮云县。

时近隆冬,天高云淡。

城外的山峦已经染上了一层霜色,如同美人披上了薄纱。

浮云县不算大,却因地处苍州要道,南来北往的客商极多,街上车马喧嚣,人声不绝。

他们这一路走的并不快。

沿途斩了几只作乱害人的小妖,荡平两处被尸煞侵染的山门。

一路走,一路看,然后便来到了此处。

两人一前一后走在长街上。

“我饿了。”陆欢忽然开口。

沈回脚步未停,只“嗯”了一声。

“前面寻个地方吃些东西。”

他抬眼望了望,见长街尽头有一座三层酒楼。

飞檐翘角,朱柱雕栏,门楣上悬着一块黑漆大匾,上书“云来居”三个泥金大字。

门前停着几辆装饰华丽的马车,几个锦衣小厮正捧着果盒进进出出,一看便知不是寻常去处。

陆欢仰头念了一遍,又歪着脑袋问沈回:

“这名字是不是说,住在他们这儿,就跟住在云里一样?”

沈回笑了笑,没有接话,只带着她走了进去。

店门口的小二见二人气度不凡,心里莫名一凛,忙不迭地躬身迎了上来。

“哟,两位客官里边请!楼上雅间宽敞,风景也好,您看是上二楼还是三楼?”

沈回道:“寻个靠窗的位子便好。”

“得嘞!”

小二引着二人上了二楼,拣了处临街靠窗的座头。

沈回也不看菜牌,只道:

“挑几样拿手的,再来一壶好茶。”

小二应了,又问了几句口味,便一溜烟地下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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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多时,便又端着托盘上来了。

四碟凉菜先摆上,热菜随后,一共五个盘盏,荤素齐整,热气腾腾。

那茶色清亮,显是今年新采的山茶,一品便知。

沈回吃了几筷,便放下筷子,端起茶盏,对正在摆最后一道菜的小二道:

“小二哥,跟你打听个去处。”

那小二正把菜放稳,闻言忙笑道:

“客官您说!这浮云县上下,就没有我阿三不知道的地方。”

“可知那绝连山怎么走?”

小二肩头搭着条白巾,闻言先是一愣,随即笑道:

“知道,知道。绝连山嘛,就是咱们浮云县最高的那座山,也是整个丹溪郡最高的山。客官要去那儿?我劝您可别去。”

沈回不动声色:“怎么说?”

小二一边给陆欢斟茶,一边道:

“那山高得吓人,山顶上一年到头都是雪。别说是冬天,便是三伏天去,到了半山腰也冷得受不住。”

他说着,又补了一句:

“眼下这个时节,山道上全是冰溜子,人上去就跟那断线的纸曳子似的,说没就没了。”

沈回不置可否,只“嗯”了一声,示意他继续说。

那小二见沈回面色不变,胆子也大了些,神神秘秘地道:

“还有一样,您听了可别不信。”

沈回挑了挑眉:“哦?”

“这绝连山上,有神仙。”

沈回来了兴趣,脸上露出几分笑意:

“神仙?怎么个神仙法,说来听听。”

小二见沈回气度不凡,又是个舍得点菜的豪客,自然乐得多说几句。

他往左右看了看,低声道:

“好些年的事了。那会儿我还小,听城里老人说,有猎户曾在绝连山中过夜,半夜里看见那天上有人影飞来飞去……”

他说得眉飞色舞,仿佛自己亲眼见过一般。

“后来又有几拨人,也说自己见过。有人说是白衣仙姑,有人说是鹤发老翁,还有人说是踩着剑飞的剑仙。说法不一,可有一点是一样的,那就是绝连山里头,肯定有高人。”

小二说着,指了指窗外北边天际处一抹隐约可见的白色山影:

“您瞧,就那边。天气好的时候,站在城墙上就能看见山顶的白雪。可要走到山脚,怎么也得三两天的脚程。”

沈回顺他指的方向望了一眼,微微颔首。

陆欢听得出神,忍不住插嘴道:

“那到底有没有人上去过?”

小二摇头道:“哪儿有啊。上去的人,不是半路折回来,就是干脆没下来过。”

“前两年就有一队客商不信邪,非要往山里走,结果遇了风雪,五个人只活着出来半个。”

“半个?”

陆欢抬起头来,一嘴油光。

小二见吓着了小姑娘,忙笑了笑:

“说半个,是因为那人出来的时候,已经冻得没个人样了,手也废了,脚也废了,话都说不利索,可不就是半个么。”

沈回闻言点了点头,从袖中摸出一粒小元宝,约有银豆大小,抛给了小二:

“多谢相告。”

小二慌忙接住,只觉那元宝入手沉甸甸的,足有好几钱重,登时欢喜得眉开眼笑,连连鞠躬道:

“多谢客官赏!多谢客官赏!您慢用,有事招呼一声便是。”

说着将那元宝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,又替两人添了茶,才欢天喜地地去了。

陆欢抓起筷子,又夹了一大块红烧肉送进嘴里,含含糊糊地问沈回:

“那山上真有神仙吗?”

沈回摇头:“大概是没有的。”

“那我们还去吗?”

“去。”

“去干啥?”

“去杀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