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3章 两情相悦成了等价交换(1 / 1)

当初我来五洲大酒店,就已经做好了献身的准备,所以他现在质问我,也是合情合理的。

连车轱辘都没有,还想要什么自行车?

我叹了口气,最后看了赵承君一眼,确定他身体确实没什么大事儿,这才稍稍喘口气,对他道:“不管你是选择留在申城,或者回到栾城,这些都是你自己该做决定的事,我是不管的,我把你从看守所救出来,就当还你那次的恩情。但是……”

我沉默片刻,道:“还是谢谢你,哥哥。”

说完,不顾他微微震惊的反应,快步走出看守所。

我走出看守所,沈暮云也就跟着出来了,他压根儿没给我拒绝的机会,直接就把我拉上了车子后座。

前排的司机已经对此见怪不怪了。

上了车,我仍然能感觉到他隐忍的怒气,我其实不太想象得到,像是沈暮云这样的人,会为了逼迫我出现,就这样对付一个毫不相干的人。

哪怕这个人,真的打了他。

可他把人弄进看守所,要追究对付的刑事责任,难道不就是为了逼迫我从栾城回来,用这个合作做谈判的筹码吗?

我看向沈暮云。

现在天色已经不早,路边的霓虹灯都亮了起来,透过那些红红绿绿的灯光,我能看到他明灭不定的表情,以及他注视着我的眸子。

那双眸子,写满了我看不懂的神色。

看不懂,就要问出来。

也省的日后再提起这件事,再说当日只是个误会,若真是个误会,一两句就能解释,何必给自己和对方徒增烦恼。

“沈总。”我开口。

刚喊了个称呼,就被他打断:“在结婚之前,公开关系的时候,我说过什么?”

他说过什么?

他说,让我不要叫他沈总,这样显得生疏,也容易被人抓到把柄,尤其是盯着我们的记者和新锐集团隐藏在暗地里的牛鬼蛇神。

让我叫他暮云哥哥。

暮云哥哥……

这才是真正让我觉得生疏的称呼了。

但此刻,我人就在他面前,也已经答应了他的交换条件,并且成功的保释了赵承君。

我也没什么好在乎的了。

何况,在他面前,从我第一次踏入五洲大酒店,带着那样不堪的想法和念头见到他时,我就已经没有自己的尊严了。

我笑了一声。

他看到我笑,眸子立刻皱起来,不等他说话,我便开口,学着以往佳慧小姐那种甜腻腻的温柔嗓音,喊了一声:“暮云哥哥,这样你满意吗?”

他眉头皱的更甚,却没再说什么反对的话。

哦。

看来还是满意的。

果然,不管是什么样的男人,都落不了俗套,永远都吃这一套。

人人都说,美人关,英雄冢,我以前是不信的,不信一个真正的英雄,会栽在一个女人手上。

能栽在女人手上的男人,也不算个真英雄。

可如今,我大概明白一点了。

既然知道沈暮云想要什么,就太容易了,取悦他,比取悦我自己、甚至比取悦赵曼清,都要容易太多倍了。

因为我足够了解他,知道他想要什么,我也足够了解我自己,知道我能为了他,付出多少代价。

本以为是两情相悦的爱情,如今,成了等价交换的交易,你进我退,你退我进,步步紧逼,谁都不让谁。

但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。

我低头沉思,脑海里一遍遍的回忆着我们在一起时的美好,还有伤痛。

美好的记忆很深刻,伤痛也是,我甚至记得他第一次和我冷战,杜菲菲劝我主动找他和解。

我那时去了我们第一次吃饭时去的火锅店,点了他喜欢的、也就是宋清清喜欢的荔枝气泡水,喝了一半拍照发给他看。

只得到他一句淡淡的回应,说知道了。

从那时起,我们之间,就再无甜蜜了吧。

如果那时候收手,我没有再去找他和解,干脆就这样冷战到底,或者果断分手,或许……

也不至于受到这么大的伤害,让自己两次失去亲生宝宝。

想到宝宝,我立刻紧张起来,问他:“长思在哪里?”

“在湖山半景。”他说完,瞥了一眼司机,司机立刻点头,更改了路线。

我在申城生活了二十多年,对这里的一切都异常熟悉,自然知道他的路线,是从申城公馆,更改到了湖山半景的。

到了地方,下了车,似玉在客厅做事,看到我,站起来微微鞠躬,叫了一句:“太太。”

我没说话。

由于我和赵纤纤是偷偷从赵家跑出来的,当时赵家发现后,还派了车辆来拦追堵截,所以当时也没顾得上美珍。

不过,赵纤纤答应了,会把美珍平安的给我送回来。

她虽然满脸野心,但在这种事上欺骗我,对她并没有任何利益和好处。

这一点,我还是放心的。

湖山半景没了美珍,就少了半个灵魂,我瞥了似玉一眼,问她:“长思呢?”

“小少爷在卧室,还没有睡下呢,您可以去陪陪他。”

她说着,就要给我带路。

我直接绕过她,躲开她的指引,自己就快速的上了楼。

她这样一副姿态,搞得好像自己在湖山半景多熟悉一样,比我这半个女主人还要熟?

我上了楼,站在楼梯转角,看了一眼楼下,沈暮云靠在墙边,见我上了楼,便抽了支烟出来点上。

他整个人都笼罩在一层烟雾里,模模糊糊的,看不清楚他的五官和表情。

但我也不想知道他现在是什么表情。

我只想见到长思。

我已经失去了自己的两个宝宝,我不想再失去长思了,或许就算没有今天的事儿,为了长思……我也一样会向沈暮云低头,会再次回到他的身边来。

因为我们还没有真正的离婚,长思的出生证明,以及现在的户口和身份,仍然是我们两个人名下的孩子。

不可能的。

做不到的。

我做不到那么绝情,抛下沈暮云,抛下宋清清用命换来托付给我的孩子。

他说他不会再放手,我又何尝放得下?

可两个人在一起,如果只有痛苦,只能互相伤害,还有在一起的必要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