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5 既然是狗,就该跪下来舔鞋!(1 / 1)

提及这个话题。

胡媚儿美目瞪圆,也不害臊,道:“那你就来试试,早晚把你榨干。”

想到他为自己做的一切,斩杀任氏王族,付出滔天代价,以自身前途,将自己换取回来。

又救了父亲的命,免了她胡氏灭族灾祸。

胡媚儿由衷的道了一句,“谢谢。”

京都之中,实在是太繁华,车辆众多,刚刚来到京都城,还未曾走多远,便已经遭遇堵车。

鸣笛声,喇叭声络绎不绝。

叶辰点燃一根香烟,静静地等待,探出头去,看了一眼外面的情况,便安静下来。

旁边不远处,一名开着红色敞篷法拉利的女子,看到叶辰的五官后,眉头一皱。

随后仔细打量,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。

终于,脑海中浮现一张熟悉的面孔,这人竟然是,六年前的叶辰,没想到他又回来了。

“怎么了锦诗?”在其旁边,沈锦诗的好友,察觉到她的状态不对,立马开口询问道。

本名沈锦诗的女子,凝望着叶辰的车辆,发现竟然是一辆劳斯莱斯,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怒火。

突然,叶辰的车,后车窗落下来,露出胡媚儿的面孔。

沈锦诗噗嗤一笑,道:“我道以前那个臭兵,混出什么名堂了,没想到,竟然只是一个司机,笑掉大牙。”

六年前,叶辰初入北营,后被一名老将领看中,带回京都处理事务。

哪位名叫钟建章的将领,对叶辰极其喜爱,宠爱有加,可以说,叶辰有如今的成就,便是靠他一手提把出来的。

本来叶辰和沈锦诗并未有什么渊源。

但因为钟建章和她爷爷沈德云关系极佳,两人往来,叶辰身为警卫员,紧随其后。

当日。

沈德云和钟建章喝酒喝多了,便胡言乱语起来,硬是要将沈锦诗和叶辰撮合成一对。

当时,叶辰像是一个土包子进城,虽然穿着戎装,精神体面,可骨子里,言行举止都透露着一股卑微和穷酸。

沈锦诗很不满,对着两个老头,怒哼道:“我的男人,必须顶天立地,而不是这样的软脚虾,毫无见识的乡下土包子。”

叶辰昂首而立,漫不经心的瞥了她一眼,不卑不亢道:“属下扪心自问,配不上沈千金。”

便是这样,两人就再无瓜葛。

哪里想到,沈锦诗误会了叶辰的意思,以为他冷嘲热讽,说她资本不如何,眼界倒是挺高,不如撒泡尿照照镜子。

有时候一句无心的话,便能引起一个人的揣测和不满。

沈锦诗将车窗升起,望着叶辰,冷笑道:“竟敢嘲讽我,也不瞅瞅自己是个什么样子,退出战区,没别的本事,只能做一个司机。”

“真不知道,你哪里来的胆气,敢对我这样的千金小姐,不屑一顾。”

“幸亏没有嫁给你,否则的话,老娘算是彻底掉进穷酸缸里,一辈子都爬不出来。”

揶揄之际,她十分庆幸,还好叶辰当初没有顺着杆子往上爬,不然的话,说不定还真的被爷爷,撮合給他。

那时候,才是找地方哭都找不到。

“你说谁呢?”她的闺蜜,坐在副驾驶座上,一脸的莫名其妙。

沈锦诗眉头紧皱,摆了摆手,不耐烦道:“真是扫兴,看到了个乐色,今天不玩了,回家。”

很快道路疏通。

沈锦诗冲着叶辰的方位,狠狠地碎了一口,一脚将油门踩到底,高傲的扬长而去。

而叶辰却还浑然未查,自己被某些人给敌视了。

他自然看到了沈锦诗,只是并不知道是何许人也,更想不到自己与对方有过交集。

他这辈子见过的人太多,接触的人除非有独特的个性以及出众的本事。

其余的普通民众,还真的难以留下印象。

“先不要着急,我还是第一次来京都,你带我好好玩玩,我想吃京都特产。”

胡媚儿看着路边的小吃,眉开眼笑,眼中精神奕奕,舔着嘴唇,像极了贪吃的小花猫。

叶辰揉了揉她的脑袋,哑然失笑道:“没想到你还是个吃货,以前怎么没有发现?”

“你就说你带不带我吃东西,否则的话,我咬死你,嗷呜。”胡媚装扮老虎的模样,可爱极了。

“说来,我也很久,没有吃过京城的东西了。”

叶辰回味起当初跟在钟建章老先生身后,他一个乡下进城的小土包子……

因为这位贵人,可没少获得好处,也没少蹭饭。

不过,想到他离世,有些黯然神伤,双目暗淡下来,不由得失意。

……

……

话说沈锦诗,风风火火的赶进家里,满脸的兴奋之色,特别想把今天发现叶辰的事情,给别人讲。

沈家在京都身居要职,乃是名门旺户。

沈锦诗的爷爷沈德云,身居高位,权势非同一般。

不知道多少高官达贵,家世显赫的家族,在她爷爷鼻息下存活。

本来,沈德云与钟建章乃是平辈相交,当初的身份地位,也是化等号。

若是钟建章现如今还活着,叶辰作为他的跟班,还真不好拿他怎么样。

可是那那老东西一死,她爷爷又步步高升,早就远远的将叶辰甩在后面。

按照常理而言,不顾当初毛毛细雨的情谊,叶辰在他沈家手中,只是一个弹丸小卒,随意可以捏死。

沈锦诗想到这里,开心的手舞足蹈,哼起了歌曲。

走到阳台,拿起洒水壶,开心异常的给花浇水。

沈德云坐在客厅中,正在品茶,一头白发,被春风吹得不停摇晃。

看着沈锦诗爽朗笑道:“怎么回事?今天怎么这么开心,遇到什么好事了?”

“爷爷,你可记得,六年前的叶辰?”沈锦诗三步并作两步,一蹦一跳的跑到沈德云身后。

破天荒的伸出手掌,给沈德云,捏起了肩膀。

沈德云听闻这话,眉头顿时紧皱,左思右想,真的想不起来,这位名叫叶辰的人,是何许人也。

“不记得了,年纪大了,老眼昏花,记忆力下降,真想不起来。”

他任由孙女揉肩,眯起眼睛享受着,语气十分随和。

“哎呀,就是哪个跟在钟老先生身后的狗腿子,当初他还挖苦我,找不到对象呢。”

沈锦诗笑意绵绵,开心的双眼眯成月牙状,“我今天看到他了,钟爷爷一死,他混的不咋样,只是个破司机。”

“难道他不觉得丢人么?当初傲气的很,连本千金都敢讽刺,真不知道哪来的底气。”

“哦?骨头很硬的那个家伙?在我面前从未低过头,都是昂首挺胸的称呼我的名讳?”

这样一提,沈德云顿时醒悟过来,但还是没有想起叶辰的样貌,最为深刻的印象,是这小子骨头太硬。

否则的话,那还真的无法记起来,毕竟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,哪有那么多心思去记下来。

“没错没错。”

“当初他若是低三下四,聪明点,机灵点,对您百依百顺,对我宠爱有加的话。”

“也不至于如今这般落魄,丢人丢到家了,唉,本姑娘这次一定要找回场子,要他知道,谁才是真正的大人物。”

沈锦诗说着说着,低头看向自己的鞋子,发现这个高跟鞋实在是太干净了。

打算过两天换一个脏一些的鞋子,好好地要那个硬骨头,跪在地上给她舔干净。

沈德云想起自己的好友,钟建章,心中十分惋惜。

当初钟建章对叶辰极其的好,无论是何种场合都带上他,算是当成亲人一般。

如今老友的亲朋好友,落魄到如此田地,他还真的于心不忍。

“这样的一个小人物,就别和他计较,实在是太掉价,就当当初被狗咬了一口,又如何?”

沈德云连连摆手,言语之间没有讽刺,也没有高高在上,只是在阐述事实。

毕竟,在他们眼中,叶辰是真的落魄,又真的骨头硬,无论什么田地,都不愿意低头。

他打算帮助叶辰一把,只要叶辰肯开口,放弃那不值钱的尊严,便可以提携提携。

对他而言,轻而易举,就仿佛随手丢个垃圾一般简单,提携一个小人物罢了,不值一提。

“既然是狗,那我就让他跪下来给我添鞋,这面子我一定要找回来,整整六年,我无时无刻都想出这口窝囊气!”

沈锦诗气愤不已,咬着牙齿,反驳道。

你又不是我,你怎么知道,我受过的煎熬?

我沈锦诗这么多年,不是被人宠着,就是被人捧着,谁敢有半点瞧不起?

那土包子倒好,竟敢如此放肆,必须严厉惩戒!

沈德云摇了摇头,叹息道:“老朽不准你这么做,纵然是钟老头的一条狗,我都得给他一份薄面!”

言外之意,叶辰只是在占钟建章的光,若没钟建章,他早就大打出手,将这种废柴,摁在地上羞辱了。

“呵呵,又是看在钟爷爷的面子上,身为一个男人,竟然还在靠别人的名头,我呸。”

沈锦诗狠狠地朝着地上碎了一口,怒气冲冲的回到自己的闺房,将门狠狠砸上。

任凭沈德云如何劝阻,她都一言不发,不作回应。

房间内。

沈锦诗望着窗外的景色,语气冰冷道:“我会主动去找你,让你为当初的罪过恕罪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