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的人,面孔几乎都是熟的。
秋霜,秋韵,李庄头,郑妈妈,还有李铁旦五个人。
听到苏梓凝喊他们,就都是一愣,“苏……苏小姐认识我们?”
可他们头一次见这位苏家大小姐,根本就不认识啊。
苏梓凝失态一瞬,就忽然想到,这有可能是熟人的面孔,生人的萍水相逢,就跟樊殷和裴钧豪等人一样。
“你们都叫什么名字?”她镇定地道,“我看着你们面熟,以为是在乡下时,跟我交好的那些朋友,不好意思,我认错人了。”
郑妈妈是个干练利索的人,她抢先道,“我姓郑,郑金凤。这位是我男人李壮,这个小伙子,是我小儿子李铁。”
郑金凤说完,看着秋霜和秋韵,等她们开口。
长得高挑身材,气质大气端雅,梳着高马尾,一身职业装的姑娘走上前一步,冲着苏梓凝微微颔首示意,“我叫林秋霜,本科毕业。
之前打过工,创过业,起起落落,最终一事无成。所以,我今天来应聘,想着在苏小姐这里能否有我施展抱负的平台。”
她说完,秋韵也自我介绍,“我叫林秋韵,与林秋霜是同父异母的妹妹。我们……各有所长,懂一些鉴定知识。”
苏梓凝压下心里的激动,看着秋霜笑道,“我看你走路的姿势,若是没猜错的话,你当过兵,练过功夫吧?”
林秋霜一愣,“苏小姐看出来了?不错,我在大学时参军,学过跆拳道。退伍后,继续读书,大学毕业,瞎鼓捣了几年,最后一事无成。”
“呵呵……”苏梓凝笑着摇摇头,“你不是一事无成,而是积攒了别人所不能拥有的宝贵经验。
只是,你们也知道,我这里是收购和销售,兑换旧货的商行,每天的工作枯燥无味,甚至……还很脏乱差的东西都得打交道,你们是女孩子,能行不?”
林秋霜和林秋韵当场表示没问题,只要信得过,工资合适,她们愿意留下来试用期三个月。
郑金凤和李壮,李铁一家三口更是求之不得的留下来呢。
经过简单的测试,苏梓凝留下了这几个人。
开玩笑,这都是自己前世的跟班儿,忠实牢靠,不用他们,还等着招些纨绔来添堵?
虽然这几个人她认可,但是,按照现代用人思维,该签合同还得签合同,该有的福利待遇和五险一金,也都给补全了。
甚至,苏梓凝在这里,准备各盖三间敞亮的大瓦房。
这一下,五个人都激动坏了。
当然,五个人的工资各有不同,作为技术股的林秋霜和林秋韵,试用期工资一万五。
郑金凤负责后勤管理,以及接待往来客人,每月工资是一万二。
李壮和李铁爷俩,每人是八千元。
供吃供住,工资还这么高,五个人都很开心。
合同签好,正是上工,几个简单一商议,开业时间,就定在了苏梓凝大学开学的前半个月。
这样定,是因为她有充足时间来打理旧货贸易商行,让她的百物空间系统里,那条古今商务互通渠道能得到保障。
苏振邦在隔壁与客户商谈完项目,苏梓凝这边也都办利索了,看着女儿干练的样子,他心里有点复杂。
“苏大总裁,你养了个好闺女啊。”樊殷知晓苏家对苏梓凝不大好,所以,一见面,就故意拿话刺激他。
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和了解,他太清楚苏家是怎么对待苏梓凝的,冷眼、轻视、全员嘲讽,把天才当废人看。
所以,现在当众夸奖,就是明晃晃的故意挤兑苏振邦。
裴钧豪更是火上浇油,“老苏,你这福气旁人比不了。大侄女眼光,心性,魄力样样顶尖。
小小年纪稳扎稳打做实业,不浮躁,不张扬,实属难得啊。正所谓,大江后浪推前浪,一代更比一代强啊。
就大侄女这魄力和头脑,在咱们渤海市也算是佼佼者了。
呵呵呵……我和老樊果然有眼光,一眼就看准大侄女未来错不了,这不嘛,我们打算也入个股,跟她沾点肉汤喝喝。”
两人一唱一和,全然不遮掩对苏梓凝的看重。
苏振邦站在原地,脸上挂不住,尴尬又憋屈,心口闷得发慌。
他想说苏梓凝做的是低端旧货生意,难登大雅,可话到嘴边根本吐不出来。
樊和裴两家是什么级别的人物?眼界,格局,商业嗅觉,远超他数倍。
连这两位顶级大佬都主动上门巴结入股,足以证明苏梓凝的商行,绝非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。
反观自己,从头到尾都在轻视,否定,打压亲女儿,简直像个彻头彻尾的笑话。
苏振邦勉强扯出一抹僵硬的笑意,草草寒暄两句,再也待不下去,匆匆驱车返程回了苏家。
这边,苏梓凝带着林秋霜等人去自己的商行基地,进行系统地分配工种,为开业做准备。
待林秋霜等人参观完整个商行园区,她突然指着展台的一处不显眼的地方,惊讶地道,“苏小姐,您这是在哪捡的漏?这个破旧的小饭碗,可是好东西。”
苏梓凝看着林秋霜那一脸掩饰不住的喜意,故意不明白地道,“哦?这么个小破饭碗……是好东西?秋霜,你不会认为它是什么古人用的吧?”
“哈哈哈……苏小姐,我若说是,您……是不是得请客啊?”秋霜果然还是上一世的那个秋霜,眼神好毒。
这只小小的破饭碗,是百物空间取出来的,大靖王朝寻常之物。
可这东西,放在现代……那就是宝贝。
苏梓凝也不隐瞒,“的确是老旧的东西。是我在乡下河边挖野菜的时候,捡到的。
那时候我小,没啥玩的,就觉着这东西好玩儿,就留下了。后来长大了,村子里经常有外地人来收什么里多少年不用的盆啊,碗的,我就知道,这东西可能是值钱了。
我一直珍藏着,不敢叫我的养家知道,否则,我不但失去了这只碗,可能连命都得丢了。”
苏梓凝说起这个碗的故事,并不完全是瞎编。
因为在她成长的那个偏僻小村子,的确是出现过这样的事情。
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儿,捡到了一只陶瓷水翁,却被家里人强行掠夺去了。
她生气上火,最后憋屈得了重病,确实是没得到很好的治疗,人就这样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