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9章 面试律师助理(1 / 1)

第269章面试律师助理(第1/2页)

舆论风暴发酵的很快。

傍晚六点,晚间黄金档新闻几乎同时切断了常规播放,各大电视台屏幕下方滚动着的,全都是加粗的快讯。

“惊!圣何塞地检署涉嫌隐匿82秒关键无罪录音!抗议风向骤变!”

半小时后,圣克拉拉县的民选地方检察长,亲自召开发布会,当着全美转播镜头的面宣布:“本署已责令原主诉检察官,因个人健康与家庭原因,无限期行政停职,并正式移交加州律师公会纪律委员会,展开合规审查。”

“目前,该涉枪案件由副地检长格里森先生全面接管!”

新接手的格里森临近退休,给外界的信号就是,地检署找了个稳重处事的代表,这种人懂得政治止损。

……

晚上八点。

格里森派来的副手在法警见证下,将一份密封好的官方光盘,送到了劳拉手里,正是那段被遗忘的目带,附带地检署签署的无保留证据确认单。

“劳拉律师,你很厉害!”对方不得不说道。

“再见!”

劳拉懒得跟对方交流,转头给罗素打去电话。

“这边解决的差不多了,如果你在油管搜索相关的词条,就能看到我的现场表现!”

“回头再说!”

罗素正在被菲奥娜和曼迪围攻,哪有时间看劳拉的个人秀。

但劳拉喋喋不休。

“戴夫的脚踝监控程序,被法官下令延期至明年春季预审,期间只要不离开圣克拉拉县,无论在酒店游泳还是健身,都没有任何限制!”

“目前新检察官不想碰这个政治炸弹,只要拖过这段舆论风头,他们大概率会主动找上门,提轻罪协议,甚至悄悄撤回起诉。”

电话那头传来一些隐晦的动静。

“咳咳!我有点忙!”罗素道,“尽快处理完,我看好你,劳拉!”

电话挂断。

劳拉盯着手机,半晌没说出话。

法克罗素!

另一边。

罗素咧嘴一笑,“别停啊,姑娘们!活动才刚刚开始!”

……

又是一日。

翌日。

西华盛顿街办公大楼顶层,走廊比以往热闹了许多,整整齐齐排了一长串队伍,都是穿着板正西装的年轻人,怀里抱着厚重的文件夹。

他们有的在神经质地扶眼镜,有的还在念念有词,背诵法律条文。

办公室最内侧的大门虚掩着。

罗素把双腿随意搭在办桌上,手里捏着一个皱巴巴的纸袋,嘴里嚼着炸薯条,桌面上还放了一杯柠檬水,都是从自家餐车免费顺来的。

他一边吃,一边翻看那几份简历。

“叫下一个进来!”

没坐!

老罗总算想起来,应该给名下的几个律师,招上一批助理,来缓解他们的工作压力。

随着队伍壮大起来,哥几个再也不是街边撂地,应该往正轨上走了!

门被推开,第一个走进来的是个白人男子,身材高瘦,戴着无框眼镜,领带系得死紧,看的罗素都忍不住咂嘴。

不就是个普通的工作面试吗?要不要这么紧张!

你们只是在竞选律师助理的岗位而已!

无非带教律师里有两个广为流传的大人物,矶鹞渡大案中的吉米·麦吉尔,还有怀特·埃文斯!

“罗素先生,这届实习生看上去有点紧张啊!”怀特嘴角的弧度,拿AK都压不住。

曾几何时,他一个街头落魄的小律师,也混到了能点评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高材生的地步了!

老妈!我出息了!

你儿子没穷困潦倒,死在街头巷尾!

老爸!法克鱿!

“怀特,不要笑的那么嚣张!你现在是大人物,平常能绷就尽量绷住,别漏了馅,懂吗?”罗素在桌子下面踢了他一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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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特咳嗽一声,正色了许多。

来个美女!

一定要来个金发美女秘书,身材倍儿棒的那种!

“罗素先生,怀特先生,你们好!我是马修·沃克,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三年级,我担任过《法学评论》的副主编,GPA排名年级前三!”

卧槽!

精英中的精英啊!

怀特一听对方的履历,胆怯又悄然滋生。

罗素则显得格外淡定,“很不错的成绩,你是个非常优秀的学生,沃克先生!但我们还得考量你们的专业性,准备好了吗?”

“面试官请出题。”马修挺直腰板,自信满满。

“如果你的带教律师,为了给一个被公诉机关构陷的当事人翻案,打算把一份不在场证明的时间戳,往前挪四十分钟,或者打算私下给证人塞两百块钱,让他当庭改口,说自己记不清了!”

“你就在旁边看着,你怎么办?”

马修愣了一下,显然没料到面试第一题会这么直白粗暴,神情瞬间严肃起来。

这一定是某种关乎原则的道德考验!

“罗素先生,怀特先生!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!”

“根据伊利诺伊州律师职业道德守则,任何律师不得参与伪造证据或引诱伪证!如果发生这种情况,我首先会明确提出反对!”

“如果他执意妄为,我会依据守则第8.3条,履行对法庭和执业纪律委员会的法定通报义务,哪怕辞职也在所不惜!”

罗素嚼着热狗,不置可否:“大义灭亲,很有骨气!那我再考考你的基本功!”

“一件重罪案子开庭之前,本来很关键的证人遇上车祸,重伤昏迷,醒不过来。

“而这个人在救护车上,跟急救人员说了指控某人的话。检察官想拿出这份说法,套用《联邦证据规则》804条,传闻证据的临终陈述例外。”

(一般来说,传闻证据不能拿来当证据。但804条规定:只要这个说话的人,现在没办法出庭作证,那他之前在庭外说过的一些话,有可能被法官允许拿出来当证据。)

“而辩方想拿宪法第六修正案的对质权,申请把这份陈述排除掉,应该抓哪些核心要素?要引用联邦最高法院哪个标志性的判例?”

罗素给的问题不算难,毕竟对面是芝大法学院毕业生,自己未来的老学长嘛。

给老学长来点爱的关怀,让马修提前体会一下同门情谊。

马修额头上开始冒出一层细汗。

这就是实用派和学院派的区别吗?上来就整这高强度的!

怀特比马修好不到哪去。

流汗了家人们!

“是……是克劳福德诉华盛顿案?不,急救员不是警察,这个场景可能属于……非证词性质陈述……”

“不对哦!”

罗素随手把热狗包装纸捏成一团,随意扔进墙角的纸篓。

“2011年联邦最高法院,关于密歇根州诉布莱恩特案!其明确确立了一条规则,区分这种对话,要看紧急状态是否结束!”

“急救员在为伤口止血包扎完毕后,现场的即时危险已经过去,此时如果追问是谁干的,问话的目的就不再是救急,而是专门收集用来起诉定罪的证据!”

“在这种情况下,证人说出来的内容,在法律上就属于证言性陈述,要受第六修正案对质权规则的约束!”

“所以能够予以排除!”

“脑子要转的快一点,马修,你要把实际案例的运用变成本能!”

……

(爆第三更,还欠66更!感谢读者老爷们的打赏,有气无力ipg.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