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邠州回长安的官道上,狄仁杰几乎没有说话。裴守拙墓志铭上那四个字——“及四色园”——一路上在他脑子里反复浮现。陈婉用绣花针刻下的笔画极轻极细,却比任何凿子都更入石三分。她比迟来更早找到裴守拙,比冼更早离开凉州,比所有人都更早看透一件事:真正的收债不是要人命,是在墓碑上替那些不敢认罪的人把罪认下来。
回到长安已是十月底,早晚的风开始扎骨头。大理寺门口的柳树叶子落了大半,苏无名正蹲在石阶上扫落叶,抬头看见狄仁杰的马从街口拐过来,把扫帚一扔跑了过去。
“大人可算回来了!刑部昨天送来一份急报,岐州出事了。”
狄仁杰翻身下马,接过公文拆开。信是岐州知府曹敬宗亲笔写的——这位曹敬宗之前任蒲州知府,在蒲州办过王十一娘的案子,前不久才平调到岐州。信上措辞简短而急促——“岐州城南有座凤凰山,山上有座凤凰台。三日前,有樵夫在凤凰台下发现一具白骨。白骨身着前朝绯色官袍,周身无伤,唯右手五指俱断,断指整齐排列在尸身旁。尸身下压着一块靛蓝土布,布上绣一‘柳’字。下官查验,白骨右手是被利器齐根切断,非生前自断,系死后他人所为。恳请大理寺派员查验。”
“死后断指。”狄仁杰把公文递给李元芳,“断指整齐排列在尸身旁——这不是酷刑,是仪式。凶手杀了人之后,砍断他的右手五指,一根一根排在尸体旁边。他在告诉所有看到这具白骨的人:这只手签过不该签的字。又是一桩签字债。这案子我不去了——你替我跑一趟岐州。”
李元芳接过公文,有些意外地抬起头。“末将一个人去?”
“你跟我跑了这么些年,该学的都学会了。岐州不远,快马来回三天。到了岐州先找曹敬宗,他把现场保护得很好。你重点查三样东西:土布的绣法、断指的切痕、还有凤凰台附近有没有旧档记载过姓柳的官员。”狄仁杰在李元芳肩上拍了拍,“我在长安等你的消息。”
李元芳把腰刀挂在腰间,从马厩里牵出那匹跟他跑了好多年的河西马。马背上驮着水囊和干粮,他翻身上马,朝狄仁杰抱了个拳,转身催马朝城西方向走去。
三天后,李元芳从岐州回来了。他翻身下马时靴子上全是泥,把马缰绳扔给苏无名,大步走进书房,从怀里掏出一叠纸放在桌上。
“大人,岐州的案子摸清楚了。死者姓柳,叫柳文渊,前朝岐州司仓参军。天册二年邢州大火后,朝廷派了一位钦差到邢州复查火因。钦差在邢州查了大半个月,最后写了一份奏报,说火因无可疑,系意外失火。那份奏报的誊抄人就是柳文渊——他把钦差的草稿誊成正式奏折,在誊抄过程中把最关键的一段删掉了。那段话是太子冼马府幸存者的证词,说火起时有人看见一个穿官袍的人站在街对面,一动不动。柳文渊删掉这段证词后,钦差的奏报就成了铁案。那十二条人命就此被定性为意外,没有人再追究过。柳文渊死后被人砍断右手五指,一根一根排在尸身旁——那只手就是誊抄奏折的手。”
狄仁杰端起茶盏喝了一口。“土布是谁留下的?”
“迟来。土布背面用左手绣着一行字,针脚粗犷悍厉,收笔处斜斜往下拖——他左手没有手掌。他绣的是:‘柳文渊,岐州司仓参军。天册二年誊抄钦差奏报时删去幸存者证词,致邢州大火冤案永沉。今以断指还其签字之手。’落款刻了一支笔,笔锋平收。迟来在邢州收完薛敬业的债,又去了岐州收柳文渊的债。大人,有件事末将觉得奇怪——迟来在石臼村时说过他不收债了。他把凿子留给韩其昌,说他这辈子只收两笔债。怎么又冒出来第三笔?”
“不是第三笔。”狄仁杰放下茶盏,“柳文渊的土布是迟来绣的,可断指不是他砍的。迟来在石臼村把凿子留下之后确实没有再收过债——他去了邢州替沈默还那壶茶,去了邠州替裴守拙补那四个字。但他去岐州的时候柳文渊已经死了。杀柳文渊的不是迟来,是另一个人。”
李元芳眉头拧成一团。“谁?”
狄仁杰从桌上拿起那张柳文渊断指的勘验图,指着断指切痕的放大图说:“迟来的凿子是石敢教的,收笔平收,切骨时一刀落下干净利落。可这些断指的切痕不是一刀切断的,是反复锯了多次才锯断。这人不是用凿子,是用刀——一把极薄极利的小刀,每一刀都避开了骨头最硬的部分,从关节软骨处下刀,一刀一刀把五根手指卸下来。手法精细,不是石匠,是个用刀高手。军中斥候的剥皮法、苗寨蛊师的剔骨法、江南织工的抽丝法,三种完全不同的刀法,融在同一个人的刀下。整个大唐,我见过这三种刀法同时出现在同一个人手上,只有一次——广州增城苗寨。阿秀。”
李元芳愣住了。“阿秀?她不是在苗寨教孩子们认蛊母经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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