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23章 傲天备针(1 / 1)

第1223章傲天备针(第1/2页)

所有人都以为,老二会选杜若兰。

毕竟她是全场最漂亮的。

结果,任谁也没想到。

老二在杜若兰面前站了两秒,转了个方向。

选了她旁边一个女人。

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姑娘。

长相普通。

可打扮,骚得很。

一件旗袍,胸前开叉开到心口,大腿那儿也豁着一道口子。

坐姿又歪,深沟和大白腿,全在老二眼皮子底下晃。

老二是什么人?

没读过什么书。

看女人,就认一条标准。

前凸,后翘,有肉。

漂不漂亮?重要吗?

不重要。

他这辈子看人,也只有一个标准。

谁软,欺负谁。

谁硬,绕着走。

刚才在门口挨了特战队一顿枪,他的胆子其实已经泄了一半。

可这会儿,银行里没有枪响。

他的色胆,又一点一点支棱起来了。

人这种东西。

坏起来的时候,从来不缺理由。

“你!”

老二的手指头,戳向旗袍姑娘。

“站起来。”

“把衣服,脱了。”

“脱完,趴那儿。”

四个短句。

一句比一句脏。

旗袍姑娘整个人都吓傻了。

她抖得像筛糠,脸色白得没一丝血色。

一把搂住旁边的年轻男子。

“阿伟!阿伟救我!”

她哭得撕心裂肺。

“阿伟,救救我!”

被她搂住的西装男子,叫阿伟。

也吓得浑身发抖,脸色惨白。

他不但没动。

还一点一点,往后缩。

把女朋友的手,往外掰。

一句话都不敢说。

他跟这个姑娘,处了两年。

婚期都定好了。

下个月办事,请帖都印出来了,就堆在婚房的玄关。

此刻,请帖上那两个金色的名字,看着特别讽刺。

老二把这一幕,看得清清楚楚。

他非但不生气,反而笑了。

笑得狰狞。

“哟。”

“还有个男朋友。”

他冲阿伟勾了勾手指。

“起来。”

“我做事,一向公平公正。”

“这是你女人。”

“我看上了。”

“你可以站起来,跟我决斗。”

“你要是赢了,我放你们走。”

“你要是输了——”

他咂咂嘴。

“我就把你宰了。”

“然后接着跟你女人亲热。”

“怎么样,公平吧?”

阿伟的额头,冷汗唰唰地冒。

决斗?

跟一个浑身绑着炸雷一样亡命徒决斗?

人家有刀有枪。

他拿什么决斗?

拿命吗?

他站起来了。

站起来的第一件事,不是挡在女朋友身前。

是彻底挣开她的手。

旗袍姑娘崩溃了。

“阿伟!”

她哭喊。

“你站出来干什么!你跑啊!”

阿伟猛地回头,冲她吼。

“你疯了吧!”

“他手里有枪有刀!”

“你喊我决斗,是存心要我的命是不是!”

吼完,他嫌不够,又啐了一口。

“再说,女人不都是给男人玩的?”

“又玩不坏。”

“你忍一忍,让他们几个发泄完。”

“跟、跟跟我亲热,不是一样吗!”

这话一出。

全场死寂。

人质里,不知多少人,用一种看死人的眼神看着他。

旗袍姑娘整个人都木了。

她做梦都没想到。

天天把爱挂在嘴边、领了证、说好过一辈子的男人。

眼睁睁看着她被别的男人糟蹋。

无动于衷。

还劝她忍一忍。

她抖着手,扇了他一记耳光。

啪!

响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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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伟捂着脸,面红耳赤,不敢吭声。

爱情和命。

他选命。

干脆利落,毫不拖泥带水。

周围有人质,忍不住低声啐了一口。

有个大爷气得直哆嗦。

“畜生。”

“畜生啊。”

他骂的不是劫匪。

他骂的是这个西装男。

劫匪是畜生,那是天生的。

可一个受过教育、穿着西装、领了证的正经人,关键时刻连畜生都不如。

这才最让人心寒。

旗袍姑娘扇完,跌坐在地上。

哭了。

哭着哭着,不哭了。

她认命了。

认命的样子,很安静。

不挣扎,不喊,也不哭。

就那么跪坐着,任由眼泪往下淌。

反倒比刚才那阵撕心裂肺,更让人难受。

绝望到极点的人,是没有声音的。

老二看在眼里,兴奋得不行。

女朋友越是绝望,待会儿他行事就越没人拦。

他走过去,抬手就是一巴掌。

把阿伟抡翻在地。

“孬种。”

他啐了一口。

“不是我逼你。”

“是你自己不珍惜。”

“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

“你就睁大眼睛,看着你女朋友在我胯下尖叫吧。”

说完,他一把将旗袍姑娘从地上拽起来。

他掰了掰脖子。

咔咔响。

脸上那点兴奋,已经压不住了。

憋了一路的邪火,总算找到了发泄的地方。

姑娘拼命挣扎,哭喊着求饶。

没有人救她。

周围的人质,恨得咬牙切齿。

可没有一个人站出来。

劫匪手里有枪。

惹怒了他们,是死。

在命和救人之间,几乎所有人,都默默选了自己活。

这是人性。

丑,但真。

有个壮实的汉子,胳膊上青筋都鼓起来了。

拳头攥了又松,松了又攥。

最后,还是把头埋了下去。

不是他不男人。

是他身后,还跪着一家人。

老婆,孩子,老母亲。

他倒下了,他们怎么办。

没有人有资格,站在干岸上骂他怂。

谭傲天站在人质堆里。

眼底的杀气,已经压不住了。

他的右手,不动声色地摸进衣兜。

那里有几根银针。

细如牛毛,吹毛断发。

他这一趟出门,习惯性地带在身上。

现在,正好。

老二的动作,越来越过分。

旗袍姑娘的衣服,眼看就要被他扒下来了。

老二喘着粗气,得意忘形。

扭头冲其他劫匪炫耀般地笑。

“老大,看了没!”

“这才叫爷们!”

头目懒得理他。

可正是这份得意,让老二的注意力全在姑娘身上。

后背,完全敞开。

对谭傲天来说。

这个角度,够了。

她哭得几乎昏过去。

谭傲天缓缓吐出一口气。

够了。

再晚一步,他就得先杀老二,再救人。

谭傲天的呼吸,放得极缓。

心跳,一分钟不到五十下。

杀人的前奏,他熟得像喝水。

从摸针,到出手,到补杀下一个。

整条路线,已经在脑子里走完了三遍。

针在他指间,稳如磐石。

只等一个角度。

他不用看,也知道针的方位。

右手兜里,三根。

这三根针,跟了他七年。

上过战场,进过敌营,喝过血,也救过命。

有人问过他,为什么总带针,不带刀。

他说,刀太快。

太快的武器,给人留的时间太短。

针不一样。

针扎进去的那一刻,人还活着。

还有时间后悔。

可惜这六个家伙,没有那个福气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