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几天,王谦都在挖参。
每天天不亮他就起来,天还没亮透就到了那个小土包前面,跪在地上,一棵一棵地挖。从早挖到晚,除了吃饭和短暂的歇息,一整天都跪在那里,腰弯着,手不停地动,骨针和竹签在泥土里穿梭,把一棵棵人参从几十年的沉睡中唤醒,捧在手心里,放进背篓里。
王谦挖参的样子,像是着了魔。跪在那里十几个时辰都不觉得累,手上的骨针一拿起来就放不下,眼睛盯着泥土里的参根,一眨不眨,像是要把那根参的每一个细节都刻进脑子里。他的世界里只剩下参和土,别的东西都消失了,听不见鸟叫,看不见树影,感觉不到风吹,只有手在动,只有参在变大。
王晴每天都跟着他,蹲在旁边,在本子上画画。她把每一棵参都画下来,从出土前到出土后,从不同的角度,仔仔细细地画。她的笔记本又用掉了小半本,页面上密密麻麻地画满了人参的素描,旁边写满了数字和文字——芦碗数量、主根长度和粗细、侧根数量和分布、须根的密度和长度、参皮的色泽和纹路,每一个数据都记录得清清楚楚。
黑皮说她是“参痴”,王晴不反驳,她觉得“参痴”这个词挺好,说明她对人参痴迷,对画画痴迷,对这片山痴迷。人这一辈子,能找到一个让自己痴迷的东西,不容易。
第一棵挖出来的那棵六匹叶,四十三年的,被王晴取了个名字叫“参王”。她给它画了三张图——一张全身像,一张局部特写,一张根须分布图。三张图并排画在同一页上,像是一组展示人参之美的组画。她在图下面写了一行字:“老黑山北坡参窝,六匹叶,芦碗四十三个,主根长两寸六分,最粗处直径一寸二分,侧根三条,须根无数,品相上等。”写完了,她又觉得“无数”这个词不够准确,翻到前一页,重新写:“须根一百三十七根,其中粗须四十一根,细须九十六根。”她一根一根地数过,数了好几遍,每一遍结果都不完全一样,因为有些须根太细了,细得比头发丝还粗不了多少,数着数着就眼花了,数到后来自己也分不清是第二遍还是第三遍。她取了个平均数,写下一百三十七,心里觉得这个数字差不多,再细也差不了几根。
第二棵五匹叶,三十二年的,王晴给它画了两张图。主根没有第一棵粗,但形状更好看,上粗下细的弧度特别流畅,像一座小小的宝塔倒立在泥土里。她把参放在手心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,用铅笔在本子上画了一次又一次,画到第三遍才满意。
第三棵五匹叶,三十五年的,是三棵五匹叶里最大的。它的侧根特别多,比别人多两条,从主根上分出来五条侧根,像一只五根手指的手掌。王晴给它画了一张特写,把五条侧根的形状仔细地画下来,标注了每一条侧根的长度和粗细。
第四天下午,王谦开始挖那棵四匹叶的。四匹叶的参小一些,只有二十来年,主根只有小拇指粗,一寸来长,侧根细而短,须根也稀疏。王谦挖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完整地取出来了,捧在手心里看了看,品相一般,但也算完整,须一根没断,根尖上还带着湿泥。
“这棵留着。”王谦把它递给王晴,“给你泡酒喝。”
王晴接过来,捧在手心里,脸笑得像一朵花,“哥,这是给我的?”
“给你的。”王谦说,“你天天在山上跑,身子虚,泡点参酒喝,补补气。”
王晴把参用苔藓包好,小心翼翼地放进背篓里,拍了拍盖子,像是在确认它待得好不好。她的眼眶有点红,但没掉眼泪,低头在笔记本上写了一句:“哥送我的第一棵参,二十年左右的四匹叶,留着泡酒。”
黑皮凑过来看,“晴姐,你哭啥?”
“谁哭了?”王晴瞪了他一眼,“风迷了眼。”
黑皮看了看天,没风,但他不敢再说了。
第五天,王谦挖了三棵三匹叶的。
三匹叶的参只有十来年,主根只有筷子粗细,半寸来长,侧根只有一两条,须根稀疏。王谦挖得很快,每棵只用了小半个时辰。他把三棵参放在一起看了看,品相都还行,虽然小,但根须完整,没有损伤。
“这些小的留着,泡酒或者炖鸡都行。”王谦把它们递给王晴,“放好了,别压断了。”
王晴接过去,一棵一棵地用苔藓包好,整整齐齐地码在背篓最下层,上面盖上桦树皮,再放上那几棵大参。她码得很仔细,每棵参之间都留了缝隙,用苔藓填满,防止它们在背篓里晃动碰撞。
第六天,王谦看了那几棵两匹叶和一匹叶的小参,蹲在地上看了很久,最后还是没挖。
“太小了。”他站起来,“再长几年吧。一匹叶的才两三年,挖了可惜。两匹叶的也才五六年,根还没长开,挖出来也没多少肉,不如留着。”
他在笔记本上画了一个简易的地图,标注了这个小土包的位置,在山坡上的哪棵树旁边,距离哪条小溪多远,周围有什么标志性的石头和树。他把本子递给王晴,“把这个位置记下来,过几年来看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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