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5月31号,中午十二点多,广西凌云县楼罗镇的莫村。太阳正毒,晒得山上的土路都发白,路边的草叶子蔫巴巴地耷拉着。几个村民扛着锄头、提着水壶,结束了一上午的劳作,从山坡上慢悠悠地往下走,准备回村吃午饭。大伙儿都饿着肚子,脚步比平时快些,边走边聊着地里那点事儿,谁家玉米长得高了,谁家田埂昨天塌了一截。
他们必经的那条山路旁边,有一个洞。那洞不算大,但是深,深得让人心里发毛,当地人都管它叫无底洞。说是无底洞,其实到底有没有底,谁也没真正探过。这一带的地质构造特殊,石灰岩多,山体里头溶洞、裂隙、暗河交错,冷不丁就在草丛里冒出这么一口天然竖井来,像个凭空张开的大嘴,口子边上长满了青苔和野草。要是头一回来这儿的生人,眼神稍不留神,一脚踩空,那就说不准要出多大的事。所以,村里的老人早就定下了规矩,但凡发现这种洞口,都要在周围搬上几块大石头,垒成一小圈,算是给过路人提个醒。这也是多年的习惯了,大伙儿对此早就见怪不怪。
这天中午,几个人走到那洞口附近时,有个年轻后生忽然来了兴致。他平时性子就活泛,好奇心重,瞅着那堆石头围着的黑洞,心里直痒痒。他停下脚,跟旁边的人说:你们先走,我去瞅一眼,看看这无底洞到底有多深。同行的长辈还呵斥了他一句,叫他别作死,那洞可不是闹着玩的。但他嘿嘿一笑,没当回事,把锄头往地上一搁,大步朝洞口走去。
他弯着腰拨开长到膝盖的草丛,探头往洞口里一望。洞里光线暗,刚开始只看见黑洞洞一片,像深不见底的墨汁。等眼睛适应了几秒,隐约能看到洞壁内测的泥土和岩石交错着,湿漉漉地泛着暗光。而就在离洞口大约三四米深的位置,洞壁内侧有一个不太明显的凹陷平台,像是天然形成的一个小台阶。那上面,竟然蜷着一具人体,光溜溜的皮肤在暗光下泛着一种惨淡的青灰色,一动不动。那后生脑子的一声,浑身的汗毛都炸起来了,猛地往后一缩,脚底下差点打滑,连滚带爬地退出去好几步,脸都白了。他指着洞口,声音都变了调:里、里头有人!死、死人了!其他人一听,顿时也慌了神,有人掏出手机就报了警,有人忍不住又凑过去看了一眼,确认了那确实是个死人,吓得赶紧往后退,嘴里直念叨阿弥陀佛。
警车沿着盘山路呼啸而来,停在路边,闪烁的警灯在正午的强光下显得有点无力。民警们先疏散了围观的村民,拉起了警戒线,然后围着洞口仔细勘察起来。那洞口直径大概一米五,口子不宽,但往下看,内壁先是垂直收窄了一段,然后又像葫芦的腰身一样往里膨大,再往下又逐渐收拢。专业一点说,这个洞的内部空间就是个葫芦形状。民警用强光手电往下探照,结合测距工具反复测量,最后测算出整个洞的深度在九米左右。那具男尸就卡在葫芦的那个位置,也就是洞壁内收的地方,尸体仰面朝上,一条胳膊搭在石壁缝隙里,像是被卡住了一样,不至于直接坠落到最底部。
接下来就是往外起尸。那洞窄,正常体型的成年人下去都得侧着肩膀,民警费了不少工夫,调来了绳索、滑轮和折叠担架,又从镇上借了长梯。几个人配合着,一个身形精瘦的民警腰间系着安全绳,头戴探灯,一点一点往下放。洞壁的泥土簌簌地往下掉,踩在湿滑的岩石上发出沉闷的声响。折腾了将近一个钟头,尸体才被固定在担架上,拉了上来。午后的阳光直直地照在那具遗体上,周围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死者是一名中年男性,看体态和皮肤的老化程度,大约四五十岁。他身上几乎一丝不挂,只穿了一条松垮的灰色内裤,脚上连鞋都没有,脚掌上沾满了泥和细碎的石屑。最触目惊心的是他的脸,整个面部像是被什么东西反复磨过,皮肉翻卷,五官模糊成一团,勉强能分辨出鼻梁的轮廓和嘴的位置,但眼窝那里已经塌陷了,根本看不出来原来的长相。那种惨状,让在场几个年轻民警都偏过了头,不忍心再看第二眼。
尸体被运回县局的解剖室。法医换上了白大褂,戴着橡胶手套,从头到脚仔仔细细地检验。死因很快就有了结果,机械性窒息。死者的颈部,用肉眼就能看出一道紫黑色的勒痕,呈环状绕过喉结下方,勒痕的宽度均匀,边缘有轻微的皮下出血,是典型的绳状或线状物体勒压造成的。这意味着,他是被人活活勒死的,窒息的时间不会太短,挣扎的过程中,他的双手指甲缝里还残留着皮肤组织,很可能属于凶手。
但奇怪的不止这一点。那张被毁容的脸,法医判断不是死后自然腐烂造成的,而是人为的破坏。面部的软组织缺损不均匀,颧弓和下颌骨上留有擦划的细小沟槽,应该是被粗糙的石块或者土块反复摩擦过。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?答案几乎摆在明面上,毁容,是为了掩盖死者的身份。而费这么大力气去毁掉一张脸,说明凶手和死者很可能认识,甚至是熟人,关系足够近,近到凶手害怕警方一旦查到死者是谁,就会顺藤摸瓜找到自己头上。这种心理,在基层的案件里并不罕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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