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7章 夫妻俩签下荒唐“开放性协议”,妻子:你找小三我也找(1 / 1)

这桩旧案,得从一纸荒唐的协议说起。

协议的全称挺长,关于夫妻互不干涉对方私生活的协议。光听这名字,就透着一股子不对劲。内容更是匪夷所思,咱们不妨先一字一句地念一遍:

鉴于目前我们夫妻生活平淡无奇,各自都感到难以满足对方,而且双方又都是要面子的人,儿子又小,维持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,无论对双方还是对儿子,都比离婚要好。双方都愿意给对方留下一块私生活的空间,自由地寻找各自的另一片情感世界,以满足各自的要求。现经双方协商,协议如下:

一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,各自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情人,双方互不过问、互不干涉、互相保密,尊重对方的选择,友好相处,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对方。

二、继续保持夫妻关系,好好相处。一方有夫妻生活要求时,另一方不得拒绝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尽量满足。双方都不得提出离婚并与自己所喜欢的情人结婚的要求。一方要求恢复本来的夫妻关系时,应当和另一方协商,经双方同意方可恢复,但条件是双方都必须断绝与情人的关系,并各自表达对对方的忠诚。

三、现在双方共同开办的饭店交由乙方萧静处理,银行五十万元存款归甲方马琳,另行选址开办新的饭店,各自独立经营。一方有困难,另一方要给予帮助。在恢复正常的夫妻关系时,各自都不得隐瞒、私藏、转移在此期间的财产,在此期间的各自收益仍属双方共同所有。

四、此协议期限为三年,如需要延续的,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。本协议内容仅限于双方当事人知晓,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外人谈及,也不得向自己所喜欢的情人透露。

协议双方,甲方马琳,乙方萧静。

签下这份协议的时候,是1997年。彼时,他们结婚刚好满七年。都说七年之痒是个坎,可谁能想到,这对夫妻用这样一份惊世骇俗的协议,把婚姻里的那点体面彻底撕开,晾在了台面上。看到这,任谁都会好奇,这对夫妻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,才会一致同意让对方去外面发展婚外情?可惜的是,当我们要深究这个问题时,丈夫马琳已经不在了,他死了。不难想象,他的死,和这份协议脱不了干系。

那么,这纸协议背后,到底藏着怎样一段往事?

今天咱们就来好好捋一捋这份奇葩协议背后的故事。

马琳和萧静都生在六十年代末,老家在浙江台州。那地方靠海,风气开放,人也精明。两人年轻时是出了名的般配,称得上郎才女貌。马琳个子高挑,五官周正,走到哪儿都惹眼。萧静呢,不但长得漂亮,身段也好,更重要是家境殷实,从小被家里当大家闺秀培养,知书达理,待人接物透着一股子从容。两人的学历在当时也不算低,都是大专毕业,那会儿大专生可比现在金贵。毕业后,他们被分到了同一家单位,日子久了,自然就走到了一起。谈恋爱那会儿,马琳骑着自行车带萧静去海边兜风,萧静坐在后座上,手搂着他的腰,风吹起头发,惹得街上的人都回头看。那样好的光景,和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,干净、明亮、充满盼头。

1990年,两人顺理成章地结了婚。婚后的头几年,生活波澜不惊。他们有了一个儿子,虎头虎脑的,特别招人疼。儿子满周岁的时候,夫妻俩一合计,觉得在体制内拿死工资不是长久之计,索性双双辞了职,下海经商。两个人都聪明,又能吃苦,就在台州当地盘下一个小门面,开起了饭店。萧静管账、管后厨,马琳管外场、跑采购,配合得天衣无缝。不到三年,饭店就火了起来,不仅回了本,还在当地买了一套大房子,又添了一辆小汽车。那会儿,他们以前的同事还在为每月几百块钱的工资精打细算,马琳和萧静已经一脚迈进了小康。身边的朋友都羡慕得不行,说马琳这小子命太好,自己能干不说,还摊上萧静这么个贤内助,人长得漂亮,脑瓜子也灵光,什么事都能搭把手、出个主意。

那几年,马琳自己也觉得知足。他常常晚上关了店门,和萧静一人拎一瓶啤酒,坐在饭店门口的台阶上喝。台州的夏夜潮乎乎的,海风一阵一阵地吹,萧静靠在他肩膀上,说等儿子再大点,就把饭店盘出去,带他去北京看看天安门。马琳搂着她的腰,满口答应,说行,你说去哪儿咱就去哪儿。那时候他是真心觉得自己三生有幸,才能遇到萧静这样的女人。可日子这东西,就怕过得太顺。常言说得好,男人有钱就变坏,马琳没能躲开这个俗套。饭店生意越做越大,他兜里的票子越揣越厚,心思也就跟着活泛起来。更不巧的是,那会儿正赶上所谓的七年之痒。从结婚第六年开始,夫妻俩的争吵明显多了起来。今天为了后厨采购的成本吵两句,明天为孩子上哪个幼儿园争几句,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可架不住隔三差五地闹一回,再好的感情也磨得起了毛边。马琳觉得烦,觉得累,回到家里看着萧静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,心里头那股子燥热怎么也压不下去。他开始觉得,日子怎么就过成了一潭死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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