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四章 一湖两地契(1 / 1)

南泽州府把三十年前的治水档搬出来时,用了六辆车。

档案很多。

河道图、堤工册、征地册、迁葬册、补偿簿、功德碑名录,一样不少。纸张保存得比许多人家的族谱还好,连水患当年哪一日下了几寸雨都记得清楚。

越齐全,越容易让人相信这件事没有问题。

白槿带两名州府书吏核玄司印。

燕不归查押船人与白道弟子去向。

周砚白专看地契。

沈清萝没有坐在公堂里等答案。她带铁柱去了旧榆村原址。

原址如今只剩一片浅滩,水退后露出半截石磨和几道屋基。村后的祖坟坡已被削平,改成泄洪口。泥里偶尔能摸出碎瓦,却没有一块完整墓碑。

铁柱沿着旧补偿簿挨户核账。

三十六户中,二十一户确实领过迁葬银。

其中十三户在契上按了手印,也有人活到现在,承认当年同意迁坟。

一个姓陈的老汉把领银收据拿出来。

“我爹的坟在最低处。水一来,棺都冲出来了。官府肯给钱迁去高坡,我当然答应。”

沈清萝问:“见过新坟吗?”

老汉停住。

“白道说水灾后疫气重,不许靠近。过了两年,我去西岭找,只见一排无名坟。”

“你怎么认?”

“认不出。”

他没有说自己完全被骗。

他收了钱,也同意迁。

问题是迁去了哪里,没人让他知道。

另有八户并未领银,补偿簿上却有手印。铁柱把其中一枚印与村中旧婚书对过,发现签押人是当年里正。

其中一户的后人是个卖藕的妇人。她拿着补偿簿看了很久,才认出上面的名字是自己早夭的姐姐。姐姐三岁便死,坟在祖坟坡最边上,父母后来也绝了户。

“她没有手,怎么按印?”妇人问。

没人答得出来。

陈氏宗长说绝户坟由宗族代管,妇人却把藕篮往地上一放:“代管可以,为什么银子也领成她本人?”

这一句把“地方代签”的方便撕开一道具体口子。不是抽象的无主坟,而是有人记得那个三岁孩子曾经存在。

沈清萝让妇人写下姐姐的小名、忌日与旧坟位置。妇人不会写字,便按着白槿的笔画,一笔一画描出“荷花”两个字。那两个字不进正式墓籍,却先夹进证物册,免得查到最后只剩“绝户女童”四个字。

“一个人领八份。”

“代领?”沈清萝问。

铁柱摇头。

“记的是本人。”

铁柱又把州府拨款簿与补偿簿并排摊开。

“州府拨了三百六十两。”

“补偿簿上呢?”

“二百一十四两。”

差出的一百四十六两写着“迁葬杂支”,没有明细,也没有经手人签押。

“杂支占了四成。”铁柱道,“我记账十年,没见过这么大的杂支。”

死人、绝户和贫户的名字都写得端正,手印却出自同一只右手。

午后,地方宗族陈氏送来另一套地契。

这套地契不在玄司档里,却同样用真纸、真印、真契文。契上写得更直白:旧榆村及周边七处墓域,自愿献湖护堤,永归南泽水府,不得追索。

签署人不是各户后人。

是里正与三名族老,代表“全境生者与亡者”。

傍晚,赵无眠从槐荫坡传来旧印图册复核结果。柳溪仿印所用的半睁眼图样,并非近期从玄司总库流出;三十年前南泽治水案曾调走过一套旧契印拓本,归还记录齐全,夹页却少了一张。

这条线不能直接证明南泽人与柳溪勾连,却说明旧道令图样早就借“救灾公用”散到地方。玄司内部配合者仍未找出,范围却从一名偷印者扩大成了一套长期失控的旧流程。

沈清萝把这条单独抄出来,在页角标了“未结”。

“查不下去?”白槿问。

“查得下去。”她道,“但得等玄司自己肯翻自己的旧流程。”

周砚白把两套契并排压在长案上。

“第一套是迁葬契。第二套是土地让渡契。前者允许把坟搬走,后者把原墓地和迁后墓地的权都交给了水府。”

白槿道:“同一块地能签两次?”

“能。若第一次只迁坟,地仍归原主。第二次再献地,并不冲突。”

“问题在谁有资格献。”沈清萝道。

陈氏宗长坐在对面,面色不善。

“水患时情势紧急,绝户无人签,无主坟无人认,贫户又拿不出修堤银。里正代全境作主,是为了保活人。”

“你们修了堤?”

“修了。三十年来沉灯湖再没淹过南岸。”

这也是事实。

治水功碑立在湖神庙前,上面刻着三百七十二名民夫与二十七名白道弟子的名字,其中十四人死在堤上。

不能因为墓契有错,就说堤没有救人。

沈清萝问:“同意迁葬的二十一户,后来可得新墓?”

宗长没有立刻回答。

“当时疫乱,统一安置。”

“绝户坟为什么也写自愿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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